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是保障职工群众民主管理企业的一种有效的组织制度。它的职权主要是: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审议和检查企业各项经济活动计划指标及其完成情况,并做出改进措施的决议;听取和讨论企业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并做出相应决议;讨论和审议企业经理基金、福利基金、生产经营基金的使用情况,并通过有关奖金分配、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职工生活安排的主要措施和办法;讨论和通过本企业制订的各项重要规章制度和有关提高服务质量、改善经营管理,以及职工培养提高的主要措施;监督和检查党政干部的工作,对工作有显著成绩的领导人提出表扬或奖励,对违犯财经纪律、压制民主、搞特殊化的领导人提出批评或罢免;选举、建议任命本企业的领导人员。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定期改选。职工代表大会应定期召开。大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由同级工会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