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经营责任制的客观必然性
商业企业实行经营责任制,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意志决定的,而是一种客观必然。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行经营责任制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社会分工和劳动协作的不断发展,商业企业内部的分工会越来越细,企业与外部的联系会越来越广泛。要协调企业内部活动,密切与外部的联系,实现其满足社会需要的经营目的,就必须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经营责任制,使企业的各部门、各环节对所经营管理的工作完全负责,使每一个职工按照分工协作的要求认真地科学地进行劳动。
(二)实行经营责任制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客观要求。长期以来,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职工之间的分配存在着平均主义倾向,使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得不到真正的落实,极大地挫伤了职工的劳动积极性。经营责任制以定额管理为基础,考核劳动量耗费的多少和贡献的大小,这样就把劳动与分配联系起来,有利于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调动广大职工经营的积极性。
(三)实行经营责任制是流通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商品流通体制的调整与改革,必然出现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和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竞争局面,从而打破了过去国营商业独家经营的状况。这就促进商业企业必须实行经营责任制来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效率,以便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