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价税金
价格中的税金,是根据税收条例规定计入价格的款项。需要计入价格的税种有工商税、盐税、屠宰税、农业税等。这些税种中主要是工商税。工商税条例规定,一切从事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产品采购、进口贸易、商业经营、服务行业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交纳工商税;并规定按各自的销售收入依章计征。因此,工业品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国营商业批发环节的工商税从一九八五年元月起征收)、零售价格中,都要按照规定的税率和各自的价格计算税金计入价格。
农业税属“直接税”。交纳农业税是农民向国家应尽的义务,从原则上讲不应计入价格。但是为了考查农民的实际纯收益,又应减掉税,这实际上把农业税作为农产品收购价格构成的一项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