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价格弹性的因素
市场学中所讲的商品需求的价格弹性,是指价格(自变数)变动同需求的商品数量(因变数)相对变动的关系。弹性系数是指需求量变动的百分比除以价格变动的百分比。弹性系数是为了确定需求量对价格变动的敏感程度。决定一种商品需求的价格弹性的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一)某一商品对需求者的必要性程度和可替代品的数量以及这些替代品的相互接近程度;
(二)某一商品在购买者购买预算中的地位以及所占资金份额的比重;
(三)商品功能的广度(即商品的用途有多少);
(四)时间的长度。时间与价格弹性成正比。因为时间越长,由于代替品的增多,商品需求的价格弹性就越大。
上述四个因素中,其中第一个因素最为重要。因为如果某一商品是绝对必要的而又无代替品,如食盐,那么它对价格变动的需求弹性就很小;如果某一商品有多种代替品,而且这些代替品的功能很相近,那么对这种商品来说,其需求就一定是有弹性的;如果某一种商品认定它在功能上有完全的代替品,那么它的需求弹性就是完全的。
一种商品可派的用场越多,它的需求就越有弹性;如果某种商品的用途比较窄、其需求弹性就比较小。
上述四大决定因素,既可以沿相同方向的互相促进,也可以从不同方向起相互制约的作用。例如,某种商品可以有多种用途,但又无相近的替代品;另一商品则不然,它可能有很多的替代品,但是在购买者的购买预算中可能只占很小的地位,因此,对需求弹性必须进行全面系统地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