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广告
电视广告是通过电视荧光屏以画面形象并配以音响来宣传商品和服务。随着我国电视事业的发展,为电视广告提供了广阔的前景。电视广告的主要特点是:
(一)表现力强,效果良好。电视广告能把活动的画面和音响的效果结合在一起,产生出强烈的艺术效果,可以通过人们的视觉和听觉的共同作用,加深对商品和服务宣传的印象。
(二)形象生动,灵活多样。电视广告可以通过形态、色彩、声音、活动等手法,给人们展现某种商品的形象,从而诱导消费者的好感和购买欲望,可以最大限度地吸引观众。
(三)范围广泛,影响深远。电视广告一般安排在节目间隙中,观众人数多,范围广,影响很大。
迄今为止,任何其他形式的广告都不如电视广告那样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和丰富的表现能力。电视的日益普及,电视广告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电视广告适应性广,尤其是需要活动展示形体、作用、操作的商品,更适合采用电视广告。
电视广告的局限性是,宣传印象易于消失,广告费用较多,缺乏选择性。此外,目前我国还有一部分农村还没有普及电视,因此,电视广告对农村的作用就受到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