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品安全贮存
易燃品包括的范围有:易燃液体、易燃固体、遇水燃烧品、自燃品、氧化剂以及压缩气体中的易燃气体(O、H、空气)等,其主要特征有:(1)渗漏性。不仅液体危险品有渗漏性,压缩气体更具有此种特性。(2)遇水燃烧性。某些易燃品遇水后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可燃气体和热能,当温度达到燃点时,立即燃烧爆炸。(3)氧化性和助燃性。某些商品具有较强的吸收电子的能力,若与还原剂相遇,则发生氧化——还原,并放出热能,如遇有机物时,有可能发生燃烧爆炸的危险。
易燃品安全贮存措施是:包装严密,不渗不漏,防晒防潮。库温条件,除易燃液体闪点、燃点低,要求25~26℃外,其余的应保持在30~35℃;相对湿度,除遇水燃烧物为75%以下外,余者应为80%左右。库内安装防爆电灯,严禁明火、烟火。夏天早晚通风降温,同时加强消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