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价核算,实物负责制
进价核算,实物负责制是以商品的购进价格记库存商品帐,反映商品的进、销、存变动,并规定实物负责人对其经管商品负完全责任的方法。它的基本内容是:(1)库存商品总金额和明细分类帐以进价记帐,明细分类帐以实物负责人分户;(2)购进商品时,在商品明细分类帐上记金额又记数量,销售的商品不直接在商品明细帐上冲减;(3)定期盘点商品,查明实存数量,计算实存商品进价金额,再倒挤商品销售成本;(4)一般的商品损耗计入商品销售成本,由于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要追究责任,按规定处理。
经营鲜活商品的商店,一般采取这种核算方法。因为,鲜活商品的质量会随时发生变化,价格也随之不断变动,所以不宜采取售价控制的办法。这种方法既不能在金额上严格地控制商品,又没有严格的数量监督,漏洞比较多。因此,实行这种方法,必须健全实物负责制,加强实物和销售管理,建立各种严格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