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费的核算
商品流通费是在“费用”科目核算的。费用的发生记增方,月末全部冲减,转到“利润”科目的减方。为加强费用的管理,按费用性质分费用项目核算。设有以下的项目: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商品损耗、手续费、利息、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福利费、修理费、折旧费、家具用具摊销、保险费、其它费用等。
这些费用项目,根据它们同商品流转总额的关系又可分为可变费用和相对固定费用。可变费用是那些因商品流转总额的微小变动而发生变动的费用,如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等;相对固定费用是那些一般不因商品流转总额的微小变动而变动的费用,两者的关系不那么直接,如工资、福利费、修理费、其他费用等。这种划分对费用管理是有好处的。对于可变费用一般以费用率去考核,对于相对固定费用是以绝对额指标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