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核算
固定资产具有单位价值高和使用年限长的特点。按规定,在国营商业企业,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物质设备,均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在使用中由于磨损,它的价值在逐渐减少,但是它的功能和物质形态相对地保持不变。
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帐户中核算。收进和购置建造的记入增方,调出与报废的记减方。固定资产在使用中因磨损而减少的价值不冲减“固定资产”,而以“固定资产折旧”调整帐户来反映。“固定资产”减去“固定资产折旧”后的差额就是固定资产净值。在固定资产上占用的资金,称作固定资金,以“固定资金”帐户核算。此帐户的余额等于固定资产净值。
对各种固定资产要设立明细分类帐户进行核算。明细帐可采用活页式或卡片式。在明细帐上,除注明固定资产的编号、类别、名称、规格和原始价值外,还应根据管理的需要,注明技术特征、使用单位和地点,并反映转移、交接、维修、清理、折旧率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