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经济仲裁是指当事人双方发生经济纠纷,经协商不能解决,可由任何一方申请有关主管机关居中依法进行判断和裁决。
我国当前的经济仲裁,主要由下列部门受理: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它主要受理不同属一个主管部门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之间经济合同纠纷。
(二)业务主管部门。它主要受理本系统内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单位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案件,并通过对这些案件的调解、仲裁活动促进企业按照经济计划办事,保证国家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
(三)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它们分别受理对外贸易纠纷案件和海事纠纷案件。
开展经济仲裁工作,不仅可以解决大量的经济纠纷案件,而且使国家的经济管理部门掌握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弊病和问题,对加强经济政策研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都有重要作用。同时,它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组织之间的团结、协作也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