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法人是指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能独立支配财产或独立核算,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组织。作为法人,应具有下列条件:有自己的常设机关和负责人;有自己特定的名称、住所和组织章程;有供自己独立从事经济活动的物质保证;能独立作为民事关系的当事人,参加经济活动并承担责任;以自己的名义在仲裁机关和法庭上起诉应诉。按规定的法律程序登记,经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得到国家的认可。在我国,属于法人的社会组织有:(1)独立预算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2)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营企业;(3)享有财产所有权和实行独立核算的城乡集体组织;(4)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联合体;(5)有独立经费的社会团体;(6)依法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其它机构;(7)符合法人条件的其它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