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
市场管理是指国家政权对商品流通所进行的行政管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市场管理的目的与作用是:根据党和政府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任务,保护合法经营,制止非法活动,打击投机倒把,维护国家经济计划,维护市场秩序,为巩固、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促进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服务。
市场管理的任务主要是:
(一)维护国家计划。国家不允许上市的物资,不准在市场出售,保证国家收购计划的完成;不顾国家计划或不执行合同的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在市场自销产品。
(二)保护国家政策允许的交易活动,疏通流通渠道,支持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互相竞争,共同发展。
(三)保护集体或个体劳动者,从事正当的基建、运输、修理、服务、小手工业等劳务活动。充分发挥他们为生产、生活服务的积极作用。
(四)维护市场秩序。制止短尺少秤、掺杂弄假、以次充好、抬价或变相提价等不正当的经营作风;不准在市场上出售腐烂变质的食物、反动淫秽的书刊和图片;禁止无证行医、封建迷信等影响市场秩序的活动。
(五)贯彻执行市场管理法规,制止其它违反市场管理的行为。
(六)协同有关部门,管理非法的劳务活动。
(七)严肃处理市场上各种剥削行为和投机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