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0-12-23 属于: 商业百科知识

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即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经济合同的违约责任按过错原则确定。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个方面:故意是指当事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不良后果,有意促使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过失是指由于疏忽大意或工作上的失误,引起不良后果。经济合同法规定,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如果违约造成重大事故和严重损失,而且是由于直接责任者的失职、渎职或其他违法行为引起的,则还要追究直接责任者个人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如果经济合同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是由于当事人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的过错,则应由该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承担违约责任。这时,可由违约方先按规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再由应负责任的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负责处理。如果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是由于不可抗力,那么违约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讲明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确定以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应支付赔偿金以弥补不足。支付了违约金、赔偿金,对方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应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