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许可证贸易
专利许可证贸易是国际技术交流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指买卖双方在签定专利许可证协议的基础上,专利证持有人(卖方)允许别人(买方)通过支付一定的酬金,在工业上和商业上临时使用享有专利保护的发明。出售专利许可证,在经济上等于把发明当作商品租赁出去,因为,发明的所有者只在一定期限内把自己的技术使用权让出去,而所有权仍然属于自己,因此,专利许可证贸易不包括专利权的全部转让。
在现代技术经济的国际贸易中,各国科学技术水平发展的不平衡,是进行专利许可证贸易的先决条件和重要原因。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或垄断组织,利用科学技术上的优势,通过专利许可证贸易打进难以进入的国外市场,已成了一种最有成效的手段。比如,有些垄断组织把专利许可证卖给自己在国外的分公司或子公司,不仅可以把发明的使用期限缩短到最低限度,同时还可以避开其他国家的海关壁垒和外汇管制;有的企业利用出售专利许可证,把应得的专利许可酬金用来作为股份投资,参与正在组建或已经投产的国外企业,这也是获利的一种重要形式;还有更多的专利许可证卖主公司经常规定专利许可证买主必须同意购买其设备、零部件来生产所引进的专利产品,有的甚至连产品所需要的原料也规定要向出售专利许可证的公司购买。同时,对生产出来的专利产品销售也保留控制权,特别是控制在那些担心有竞争的国外市场上的销售。
六十年代以来,国际专利许可证贸易得到了非常迅速的发展,其中很重要的因素就是贸易双方都能分享利益。专利许可证卖主把专利卖到国外,可以在最短的时期内收回花费在发明上的科研费用。除此以外,由于很快地使用发明制造出有销路的新产品,由于利用了当地的廉价劳动力和接近原料产地,由于避开海关监管和外汇限制等原因,专利许可证卖主还会得到许多额外利润。对于专利许可证买主来说,也同样是有利的。首先是能节省自己的科研费用,同时也能享受到先进的科研成果。一般说来,购买专利许可证所花费用,要比研究新的生产工艺规程的费用少得多;取得国外专利许可证的企业还可以使自己的产品多样化,在一个公司范围内组织多种类型的新产品生产;尤其重要的是,在现代条件下,由于商品迅速陈旧过时,买进专利许可证就可以争取时间,获得最新技术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