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处理
违章指的是纳税单位或个人违反各项税收法令、条例、规章、征收办法等的各种行为。对于各种违章行为,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违章处理的措施一般有批评教育、补税、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送交人民法院惩处等。
补税是指在税收管理中发现纳税人漏交或少交税款,令其补交。
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纳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其拖欠税款的数额和天数,计算加征的金额。
税收罚款大体分为两类:(1)对违犯税务登记、申报、报表报送制度的纳税人,按规定的数额课以罚金;(2)对违犯税法偷税漏税的纳税人,对其偷漏税款按规定的倍数课处的罚金。
违章情节严重的可送交人民法院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1条规定:“违反税收法纪,偷税、抗税情节严重的,除按照税法规定补税,可以罚款外,对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违章处理是国家税法强制性的具体表现,它对严格执行税收法令,严肃纳税纪律,具有很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