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转贷款的发放与收回
商品流转贷款不同于工业贷款,一般不采取逐笔核贷、定期收回的办法,而是根据商业企业购销频繁,资金占用多,变化快的特点,采取进货贷款,销货还款(活放活收)的办法。但对商业零售企业因集中进货和进销不平衡而需要追加临时贷款时,仍采取逐笔核贷、定期收回的办法。为了适应进贷销还,商业企业在银行开立“存贷合一”帐户,企业的收支,贷款的借还,都通过这个帐户统一核算。实践证明,这种“存贷合一”的办法,虽然可以简化手续,减少贷款占用,节约利息支出,但它实际上形成了资金的供给制,不利于企业的经营管理,也不利于加强信贷监督,发挥信贷的经济杠杆作用。目前已开始改为存贷分户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