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预购定金贷款
农副产品预购定金贷款是用于商业企业按照国家批准和指定预购的主要农副产品所支付的定金而发放的一种贷款。主要有粮食、棉花、生猪、烟叶、茶、药材、蚕茧等。发放农副产品预购定金贷款,有利于促进农副业生产按国家计划要求进行,保证国家有计划地掌握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农副产品,适应市场、工业和外贸出口的需要;有利于调节农村货币流通和市场物资供应。
农副产品预购定金贷款是一种预付性质的贷款,没有相应的现实物资作保证。因此,在发放贷款时,应掌握以下几点:(1)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批准贷款计划指标范围之内,不得超过,并实行专户管理。(2)贷款只能用于国家批准、指定的农副产品,不得随意扩大预购品种,不得挪作其它用途。(3)严格审查预购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定金比例等是否符合国家批准预购的规定。(4)要规定贷款的偿还期限,一般应从贷款之日起至开始收购农副产品之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贷款收回后,除生猪预购定金贷款外,不准周转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