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信贷(信用卡)
消费者信贷,是指给个人用于购买消费品和劳务或偿还这些债务的短期和中期信用贷款。它不包括用于企业经营目的的个人贷款、人寿保险公司的政策贷款、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贷款和企业主对其雇用人员的贷款,也不包括购置房屋的长期抵押贷款。
消费者信贷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分期付款信贷;二是非分期付款信贷。前者约占80%。分期付款的具体办法是:消费者购买这些商品时,先支付部分现款,并签订分期合同,按期偿还贷款(包括利息和费用)。除合同的形式外,还有一种由买方以其它动产作担保抵押的形式。非分期付款信贷则有:(1)一次性偿还贷款(贷款在约定的日期一次还清,一般用来购买价款大的商品);(2)赊销帐款(向零售商店赊购商品,以后一次付款);(3)服务信贷(消费者在获得劳务后再付款)几种。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外,另一种在美国普遍流行的消费者信贷形式是信用卡。即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把信用卡交给零售商店,商店记帐入卡送到中央开票室,每月计算总额,开出帐单,送给顾客,再由顾客开出支票送回中央开票室,由该室把货款拨付有关机构。信用卡首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使用。五十年代中期电子计算机发展后,信用卡迅速推广。一九七七年美国全国使用信用卡的家庭已占整个家庭数的60%,使用者则达一亿四千万人。收入越高的家庭使用的比例越大。
使用信用卡有的指定一种用途,有的多种用途;有的指定在一个商店使用,有的可以在许多国家市场上使用。发行信用卡的机构有银行、信用卡公司和大型零售公司。此外,航空公司、旅馆和一些其他企业也发行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