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
正是由於它的作用,秦朝的歷史才變得如此輝煌
商鞅變法是戰國時期著名政治家商鞅為維護秦國統治者的利益而推行的一系列變革措施。
秦國在戰國初期,貴族們壟斷政權,經濟、政治和軍事都比較落後,國君權力較小,國力很弱,國土常常受到別國的侵佔。
前361年,秦孝公即位,年輕的國君決心改變秦國的落後面貌,於是下了一道變法圖強的求賢詔令。商鞅就是在這個時候自魏國來到秦國的。
商鞅(約公元前390——338年)貴族出身,因是衛國君的後裔,曾以「衛」為姓,稱作衛鞅。按當時習慣,國君的公子後裔,以「公孫」為氏,所以他又稱為公孫鞅。商鞅這個名字,是他在秦國被封為商君而得的。
商鞅到秦國後,宣傳「強國之術」,決心協助秦孝公進行社會改革,因此得到秦孝公的信任,任命他為左庶長。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在商鞅主持下秦國兩次公佈了新法,其主要內容有:
(1)廢除奴隸主貴族的世卿世祿制度,取消宗室的特權,按軍功的大小重新規定官爵的等級和待遇。下級士兵在戰爭中勇敢殺敵的,也可以得到官爵,臨陣脫逃和投降敵人的要受到嚴厲的處罰。凡是進行私鬥的,按照情節輕重判處刑罰。
(2)廢除奴隸制的井田制度,在法律上承認土地私有和買賣。鼓勵男耕女織,凡是勞動好,生產糧食和織布多的免除徭役和賦稅。
(3)實行重農抑商政策。對棄農經商或因懶惰而貧窮的人,連同其家屬罰作官奴婢。
(4)加強中央集權,普遍推行郡縣制。全國設31個縣,官吏由中央直接任免;同時進行戶口編製,實行連坐法,規定五家為一伍,十家為一什,什伍中互相糾察告發「奸人」,有壞人不告發的,什伍連坐。
(5)由中央制定和頒發統一的度量衡。比如以「商鞅方升」做為當時的標準量器,有利於稅收和經濟交往。
商鞅新法直接打擊了奴隸制舊勢力,鞏固了新興地主階級政權,它必然會遭到守舊勢力的仇視和頑抗。因此,變法從開始到最後,一直是在激烈的鬥爭中進行的。
開始,以甘龍、杜摯為代表的舊勢力公開反對變法。主張「法古無過,循禮無邪」,說什麼「依照原來的舊習俗來教導人民,可以不勞而成;根據舊有的制度來治理,官吏既熟悉,人民也安定」。商鞅反駁說:「制度和法令應該按照當時的客觀環境來制定,治世從來沒有一個劃一的辦法,只要求其便利於國家,不一定要傚法古代。商湯和周武,是沒有傚法古代而稱王的;夏桀和殷紂是沒有更改舊制而滅亡的。從此可知,反古未必錯,循禮未必對。」最後,秦孝公表示完全同意商鞅的意見。
商鞅擬好新法,就要公佈了。但是,怎樣才能使人民相信呢?經過一番考慮,他讓手下的人把一根三丈長的木桿豎立在國都的南門,懸賞有能把它搬到北門的,賞給十金。人們覺得奇怪,不敢搬動。他卻接著又懸賞說:「有能搬去的,賞給五十金。」有一個人把木桿搬到北門,商鞅立刻賞給五十金,以示信用。接著,公佈了新法。
這時候,在朝廷內部新舊兩種勢力鬥爭更激烈了。當時有人議論新法不便執行的多至千數。太子的老師公子虔和公孫賈在幕後唆使太子觸犯新法。他們企圖用這個辦法破壞變法。商鞅說:「太子犯法,是老師沒有教育好,應該給老師處罰。」於是下令把他倆一個割掉鼻子,一個臉上刺了字。從此再沒有人敢議論新法了。為了保證新法順利實行,商鞅還殺了貴族祝歡,把捕獲的700多個違法亂紀的壞分子押到渭水邊上鎮壓。
秦國經過商鞅變法,面貌煥然一新。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基本廢除以井田制為基礎的封建領主所有制,確立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政治方面,基本廢除了分封制,確立了郡縣制。秦國從落後國家,一躍而為「兵革大強,諸侯畏懼」的強國,出現了「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的局面。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太子惠文王繼位。舊貴族馬上對商鞅進行反攻倒算,公子虔等強加商鞅以「謀反」的罪名,將他逮捕並用「車裂」的酷刑處死了他。
商鞅雖死,但秦惠王和他的後繼者都繼續實行了商鞅的新法,所以秦國的國勢得以進一步發展,為後來秦始皇消滅六國,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