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法的前夜:秦国墨学与商鞅变法的社会史考察
关键词:秦墨学;商鞅变法;尚贤;尚同;军功爵制;什伍连坐
中图分类号:K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1)10-0079-05
一、秦献公与秦墨学
学界通常认为秦王朝由弱变强始于秦孝公,然而一个国家的发展壮大实则是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付出一代甚至几代人的心血。在孝公之前,其父秦献公已锐意改革,并付诸实践。他的改革思想对孝公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他的改革措施也为后来孝公时期的变法奠定了良好基础。秦献公在当时主要是通过自保的方式进行改革,并对秦墨者进行重用。由于这个过程历时很短,常被人忽略,但它对秦后世变革起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一)秦献公时期秦国的社会状况
秦国当时的政治权力掌握在庶长贵族手中,国君并没有实权。从秦国当时的经济、文化来看,一方面,秦国当时的经济落后于其他诸侯国,其他诸侯国对其以落后的“夷狄遇之”。另一面,秦国的文化是多元的。考古学研究表明,秦文化和周边的戎狄文化互相影响,大量的戎狄因素融入秦文化中,对塑造秦文化本身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1〕(P297)独特的文化形成了秦国独特的社会情况,给献公的统治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秦献公重用墨者的原因
献公从秦国自身实际情况出发,认识到在乱世之中自保是首要的也是最基础的,在自保的基础上去谈强国才是上策。当时的秦国只能算是不被诸侯重视的蛮夷小国,非但不能与其他强大的诸侯国相提并论,甚至存在被这些国家吞并的危险。要想保存实力不被诸侯兼并而亡国就必须首先提高自保能力,即“守国”。而如何才能守得住国,成为摆在秦献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这时墨者的出现,给献公治国带来了一丝改变的契机。墨者善于战争中的防守,尤其是守城,这也是其被献公重用的主要原因之一。
1秦国对防御的需求
公元前408年,魏文侯任用名将吴起,夺取了秦国早在穆公时期就占有的河西之地(今天陕西境内,黄河与洛水之间的大片土地),①将其变为它的河西郡,并委派吴起担任郡守。面对军事实力强大的魏国和战争经验丰富的将领吴起,秦国失去河西之地之后,防守愈发艰难,加强防御进行自保迫在眉睫。而且此时的魏国十分强大,秦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给秦国在军事力量上和心理上造成了较大的负担。此外,连年的战争造成秦国国内上下不堪重负,经济凋敝,国库空虚,百姓痛苦不堪,需要一个较为稳定的环境来休养生息,发展本国经济,恢复实力。
2秦墨者擅长防守和军械的设计及制造
墨子十分注重因材施教,他让弟子“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2〕(P151)
传授给“从事者”的知识主要是“为方以矩,为圆以规,平以水,直以绳,正以县”〔3〕(P151)
的五种工匠技艺和“学射”等军事技艺。墨子死后,他的弟子为了宣传墨学而游走于各诸侯国之间。其中的“从事类”墨者进入秦国,成为秦墨者。秦墨者拥有高超的防御技艺和守城的技巧:一方面,“从事类”墨者以器械制造为主业,学习器械制造技艺,善于制造生产工具和军事器械;另一方面,这些墨者平时从事体力劳动,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军事素质,能够娴熟地使用自己制造的军事器械。
3秦墨者拥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组织性
“春秋之末,至于战国,诸侯卿相皆争养士。”苏东坡.论养士。
诸侯混战的过程中对人才的需求十分旺盛,这些人才也就是拥有特殊技能的“门客”,但他们的素质或信仰不一致,游走于各诸侯国之间更是常事。而墨者则有其严格的组织纪律和忠诚的信仰,正是这种素质和组织性使其为献公所赏识并重用。由此可见,墨者以墨子的道义为自己的行为标准,并以“士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孟胜等人舍生取义的行为,极大地提高了墨者的声誉。
(三)秦墨学思想简介
从墨学传入秦国形成秦墨学,直到秦国的墨者成为巨子、秦墨学成为墨学的中心,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献公时期,秦墨者始得重用,秦墨学处于形成和发展时期,以墨子的思想为主要内容,即“墨子十论”: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非命、天志、明鬼、非攻、兼爱。〔4〕(P138)本文仅选取其中对商鞅变法有重要影响的三项思想进行简要介绍。
1 “尚贤”的思想
“夫尚贤者,政之本也。”〔5〕(P37)墨子认为,要维护国家的稳定繁荣,实现长治久安,就应该废黜西周以来以血缘划分贵贱的标准,采用尚贤标准,不论等级贵贱,唯才是举,让有才能的人担当重任。墨子所赞誉的贤良之人是“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6〕(P30)的人,主张国君在任用他们的过程中要“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6〕(P32)将爵位、俸禄、专断权三者授予贤良之人,如此不仅是对他们才能的一种肯定,也是为了让他们更好的履行职责。在选拔和任用贤良之人时,墨子所主张的“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10〕(P32)的做法更是对西周“任人唯亲”制度的彻底背离。
2“尚同”的思想
“尚同,亦作上同,意为人们的思想行为都统一于他们的上司,以此确立思想行为规范。”〔7〕(P30)在与上级保持一致的过程中,墨子要求“上同而不下比”。〔7〕(P57)。这样可以保证一个国家从基层到地方再到中央的行为规范高度一致和统一,从而便利了国君的治理。这种自下而上、自觉服从的管理方式比自上而下的高压管制政策更为有效:人民自觉地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从而保证了国君提出的新政策在推行过程中,可以得到高效的实施和推行。与此同时,这种自下而上的绝对服从也是一种专制集权主义的体现。〔4〕(P138)墨家基于“尚同”思想所主张的社会控制,不仅为其后商鞅变法提出君主专制思想奠定了思想基础,亦是后来法家君主专制集权理论的思想源泉。”〔8〕(P24)
3“节用”的主张
“俭节则昌,淫佚则亡。”〔7〕(P19)墨子主张在社会生产活动以及国家治理的过程中都必须要实现节用。节用主张〔6〕(P126~130)最核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其一,作为国家或政府,应当在日常行政中注重社会集体财富的节约和储备;其二,作为民众,应当在满足日常生产生活需要的基础上,节约个人财产。提倡人民在日常的生活中注重节俭,不仅能够实现个人财富的增多,以备不时之需,而且能够用通过节约而储备的财富进行生产资料的扩充以获得更多的收益。在荒年或者是战乱之际,国库充盈可以避免百姓因天灾而遭受饥饿或流亡,同时,亦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战争中的军需不足而导致的战败或亡国。
二、秦墨学对商鞅变法的影响
献公时期,秦墨者推行两项基础性制度活动:建设具备军事职能的县和实行什伍连坐制度。第一项活动不仅满足了秦献公的需要,也使秦墨者得到重用并巩固其地位。第二项活动是墨子思想中的尚同思想的具体实践和体现。墨子的尚同思想为统治者提供了一种新型的统治模式,地方各级都受到上级的严格约束。献公时期的什伍连坐制度是重新编订秦国的户籍,打乱了以前以血缘宗法为基础的基层社会组织模式。这两项制度对后来商鞅变法措施中的郡县制度和什伍连坐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从“尚贤”到军功爵制度
墨学反对传统的世卿世禄制度,提倡尚贤,不仅指出了尚贤的必要性,还提出了尚贤的三项基本措施。商鞅实施的军功爵制度,不仅对墨者们反对贵族世袭制度的主张表示了赞同,而且将墨者们所主张的贤人结合当时秦国的实际情况统一标准落实为“有军功的人”。他主张以军功作为选拔官吏的基本条件,既是对传统宗法制度的一种否定和背离,也是对墨学尚贤思想的一种继承和发展。
尚贤思想的实质是任用人才不分亲疏、不辨贵贱。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旧有的神权观念被打破,依附于神权的天子的权威遭到质疑,以血缘亲疏为标准的原有社会等级秩序被破坏,诸子百家争相提出不同的主张以建立新的社会秩序。其中墨家的学说最为“反叛”, 要求废除传统的世卿世禄制度,主张尚贤。这里的贤能之人的衡量标准是 “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7〕(P29)
商鞅则从当时秦国的现实需要出发,确定了一个可操作性很强的标准,即是否在战争中获得军功。将军功作为衡量标准,依据军功的大小确立奖励的等级,即军功爵制度。此项制度可以看成是墨学尚贤思想的一个衍生物,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确立军功是衡量和赋予特权的标准;除了国君的嫡系亲属外,任何宗室贵戚,没有军功,一律取消其进袭爵禄和贵族身份,不得列入公族的簿籍,不能享受宗族的特权。第二,依据军功的大小,确定爵位的等级和与之相称的特权;包括拥有土地面积的大小、奴隶的多少以及不同布料的衣服以及饰品的穿戴等。如果没有获得过军功,即使再富有,也不能取得贵族特权。第三,明确依据军功授予特权,不分贵贱,任何平民,只要在战场上建立军功,就能获得爵禄。
史记•商君列传。(其文中记载,“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墨学主张治理国家需要任用贤能的人,商鞅将其发展成为应该任用获得军功的人。这项改革的成功,不仅是当时秦国的社会需要,而且在当时的基层社会中得到很好的实施。秦国赢得战争胜利的关键在于富国强兵。重视军功,必然会对国家的军事实力的提高产生深远影响。当时秦墨者在秦国主要做的就是防卫守城的工作,军功爵制度,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很好的从“贱人”进入士人阶层的机会,必然会受到他们的欢迎,从而从基层上保证了商鞅变法的成功性。此外,军功爵制度使得那些依靠世袭的贵族丧失了种种特权,从而调动了臣民参军作战的积极性。
(二)从“尚同”到分户制度、什伍制度和郡县制度
墨学主张“尚同”,亦是与西周传统宗法制度的彻底决裂。在尚同思想的指导下,秦墨者帮助献公实施了“什伍连坐”,将基层人民之间的联系枢纽由以前的血缘关系转变为新的以户籍为基础的团体性组织关系。
1分户制度与郡县制度
商鞅颁行分户法令的目的主要有三个:其一,通过分户,实现秦国社会中户的数量的增加,进而增加赋税;其二,通过分户,缩小以往社会中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组织的规模;其三,破坏“地缘性和血缘性的社会自发组织”,从而加强国家对社会的控制。〔9〕由此可见,分户制度一方面破坏了传统的血缘关系,另一方面加强了国家对基层人民的控制。这项制度背后所反映的商鞅对传统宗法制度的背离与墨学思想在实质上是一致的。
墨者在献公时期设立的具备军事职能的县,虽然当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守,实现自保,也为统治者提供了新的政治统治形式。此前分封制度使得地方行政权力掌握在地方贵族手里,威胁着国君的统治。而这种军事职能的县直接掌握在国君手中,一定意义上剥夺了某些地方领主的权力,也为后来商鞅推行郡县制度提供了两个制度性的帮助:其一为设置郡县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划分行政级别之前,已经有了直属于国君的县;其二为郡县的设置提供了范例,军事职能的县的行政控制模式已经与分封制差别巨大。所以,秦墨者在献公时期设立军事职能的县,破坏了传统的分封制,从制度上影响了商鞅变法郡县制度的设立。
此外,墨学中的尚同思想与郡县制度背后的思想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墨学主张尚同,强调基层社会组织之间的一致性与相同性,要层层向上严格服从,从而加强了国君的行政管理和国家的自上而下的统一性。商鞅的郡县制度的设立背弃了传统的分封制度,加强了国君对国家的控制。只有设置郡县
史记•商君列传。(其文中记载:“集小(都)乡邑聚为县,置令,凡三十一县。”)
,直属于国君,才能实现国家自上而下统一,才能实现中央集权。
2什伍制度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献公十年,为户籍相伍。”
史记•秦始皇本纪。
秦国的户籍什伍制度始于献公,由秦墨者提出建议而实施:献公下令将全国的人民重新编订户籍,详细记载各家的人数、姓名以及年龄等,然后以五家为一个军事组织管理的基本单位。户籍什伍制度的建立,将秦国的臣民从血缘关系的管理中分离出来,加强了国家对个人的控制。
商鞅变法的什伍连坐制度,实则是对秦墨者所实行的户籍什伍制度的继承和发展。什伍连坐制度在把人民按照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的单位进行编制和管理的基础上,建立相互告发和同罪连坐的制度,在什伍这一基本组织中鼓励互相监督和告发。
史记•商君列传。(其文中记载:“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商鞅变法中什伍连坐制度建构了一个'全民监督'的社会控制网络”。〔9〕
(三)从“节用”到废井田、开阡陌的法令和重农抑商
“节用”思想要求国家节省无用的花费,注重国库储备。商鞅在继承节用思想的基础上,主张“开源”即开阡陌;基于农业对国家的重要性,墨子主张在节用的基础上重视农业生产,商鞅重农抑商的措施正是对墨者这一思想的进一步发展。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实施废井田、开阡陌
史记•商君列传。(其文中记载:“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
的措施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社会作用:一方面,国家通过各种措施保障人们开垦的荒地,调动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客观上推动了国家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在民间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封建制国家作为社会的管理者通过税收、土地开垦政策(国家获得新开垦土地一部分所有权)等增强了自身的实力。这项措施与当时的生产力相适应,改变了秦国落后的奴隶制生产关系。从表面上来看,这项措施就是鼓励人们去开垦荒地,从而扩大国家赋税的征收范围,进而促进本国经济的增长,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然而,从深层来看,这一改革措施也起着‘摧毁’建立在井田制度之上的农村公社的重要作用。”当时秦国社会面临的现实问题就是:社会生产关系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封建制生产关系的建立迫切需要制度性的保障才能够与奴隶主贵族相抗衡。对井田制度的废除实则是对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否定,开阡陌不单是一项经济措施,更是在对传统的井田制度进行彻底破坏的基础上建立的新的社会制度和生产关系。
2重农抑商
墨子对农业生产的重要性的认识十分全面。他曾在《墨子•七患》中指出,粮食不仅是百姓维持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而且是国君维持国家长治久安的良好统治所必需的;民众没有充裕的粮食供给就没有办法从事其他体力劳动,国君也没有办法把国家治理得很好。
水渭松.墨子直解.浙江:文艺出版社,2004(1). 29(七患篇中记载:“凡五谷者,民之所仰也,君之所以为养也。故民无仰,则君无养;民无食,则不可事。”)
墨子还指出,只有大力地发展生产,才能增强国家的军事实力,提高对其他国家的影响力。商鞅提出重农抑商的政策也是因为其看到了农业生产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他依据生产的重要性和当时秦国的实际情况,将农业的生产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上,主张发展农业生产,从而实现国富民强。
商鞅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具体来讲就是在国内严格限制商业的发展,集中国家的全部力量去发展社会农业,使农业的发展能够适应秦国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从而实现国富民强和对外扩张。这项制度一方面是对节用思想的肯定,另一方面是对废井田、开阡陌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商鞅的重农抑商政策和墨子的节用思想的相似之处在于,他们重视生产、重视农业并不是单纯地为了满足社会需求,更大程度上是为了实现国家的富裕,为了战争的需要。首先,商鞅实行重农政策,不单是为了推动秦国的农业生产,而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农业产品以实现战争中军备的充裕。墨子的节用思想主张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任何消费只要能满足基本需求,就应该把其他的财富积攒起来。商鞅将这个思想予以运用和发展,主张发展农业除了满足民众的基本需求之外,其他的财富都应该积累起来,为了国家对外扩张进行战争提供物质保障。其次,重农政策是为了适应当时秦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其目标就是为了肯定并促进农业发展,这与废井田、开阡陌制度的目的是完全一致的。
通过探讨秦帝国发展壮大历程中的基础性准备阶段――秦献公时期秦国的社会状况,重新解读了商鞅变法的史实。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必然有与之相联系的思想和文化。秦墨者所实施的制度对后来商鞅变法中的某些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一方面秦墨学对传统宗法制度的反叛被商鞅继承并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什伍连坐等制度的实施为商鞅变法的具体措施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模型。秦墨学在秦国的运用和普及是商鞅变法的基础性保障条件,商鞅变法是在秦墨学已经做了大量铺垫的条件下进行的,其中很多做法实际上是对秦墨学主要内容及主张的概括和法律化。
〔参考文献〕
〔1〕
田延峰.秦思想研究――以秦统一前的思想发展为核心[D].西安:西北大学,2004.
〔2〕墨子•耕柱[M].北京:远方出版社,2004.
〔3〕墨子•法仪[M].北京:远方出版社,2004.
〔4〕马作武.墨子的法律观评析[M].法学评论,2004,(2).
〔5〕谭家健,孙中原.墨子今注今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6〕辛志凤,蒋玉斌等.墨子译注[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
〔7〕水渭松.墨子直解[M].杭州:文艺出版社,2004.
〔8〕马腾.法家思想之墨学源头[J].中山大学法律评论,2010,(1).
〔9〕徐忠明.道与器:关于“律”的文化解说[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5).
〔10〕徐忠明.论中国古代刑事审判传统[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1).
The Eve of Reform: A Socio-historical Analysis of the Qin Mohism and ShangYang Reform
WANG Hong
(Law School, Sun Yat-Sen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275, Guangdong, China)
Abstract:The article reexamines the origin and ideology of Shang Yang reform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social system and social demand at the time when Xian Gong was the King of the Qin kingdom during the Warring States Period. It pays special attention to the Qin Mohism, which is ignored in the academic field. At that time, the Qin Mohists developed the military county and the "Shiwu punishment system" which paved the way for the similar practices by Shang Yang later. In other words, the Qin Mohism was of great institutional and fundamental significance to the success of Shang Yang's reform.
Keywords:Qin Mohism; Shang Yang reform; veneration for scholars; identification with the superior; military award and rank system; the "Shiwu punishment system"
〔责任编辑:李 官〕
收稿日期:2011-06-18
作者简介:王宏(1985― ),女,河南光山人,中山大学法学院2009级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
①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