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任教师研修制度
为了培养有道德、有知识、有使命感及实际指导能力的教师,1988年5月日本国会通过《改正有关教育公务员特例法以及地方教育行政组织与运营一部分法律的法案》,创设文部行政长期悬而未决的对新任教师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研修制度。文部省从1989年4月开始正式实施新任教师研修制度,这是面向21世纪建设师资队伍的重要政策之一。
贯彻新任教师研修制度,目的是培养新任教师具有实际指导能力与使命感,开阔他们的见识。都道府县根据文部省《新任教师研修实施要项范例》和《新任者年度研修计划要领》制定各自的教师研修计划,市町村教育委员会依照都道府县的年度研修计划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年度研修计划,各学校基于都道府县或市町村的年度研修计划而制定本校具体的指导计划。按照本校年度指导计划对新任教师进行指导与帮助,内容包括教学指导、班级工作、理解学生、辅导学生和分管校务。采取由指导教师负责的一对一的对口指导方式,除了口头指导以外,还有观察指导、教学指导、示范指导、作业指导和教学技能指导,以及承担检查教学活动的设计与观察记录,整理各项记录与报告。新任教师原则上是一面担任班级和学科的教学工作,一面接受指导教师每周两天(1年约60天)的现场指导以及去校外的教育研修中心接受训练(每周1天,1年约30天)。在教育研修中心进修的主要内容是有关教师使命与服务态度的学习、教学技能的进修(教学指导、班级工作和学生指导)、参观附近学校的示范教学、参加各种研究发表会和参观青少年教育设施,还要参加教育研修中心所举办的住宿进修活动(约4夜5天)。为期1年的新任教师研修制度,以其试用期内的工作能力和表现作为能否成为正式教师的判断依据。
上一篇:新改定的《教育职员许可法》颁布下一篇:中小学全面贯彻新的《学习指导要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