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和实施素质教育
1996年10月,在长沙召开的中国教育学会第10次全国学术讨论会上,来自全国的150多名教育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就素质教育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研讨和交流。与会者回顾了素质教育产生和发展的轨迹,认为任何国家的教育改革都是根据本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需要以及现行教育存在的弊端而进行的,中国的素质教育也不例外。许多学者从21世纪面临的国际竞争、中国要实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以及应试教育的各种弊端来说明实施素质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些同志对“素质”一词作了界定,认为它在广大教育工作者中已具有约定俗成的新内涵。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汨罗市的素质教育,认为其实质就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具体而言,就是面向每一类教育,面向每一类学校,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方面。一些人认为,实施素质教育是个系统工程,既需要教育部门的主动工作,又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定支持,还需要家长和全社会的理解。同时,要加大宏观改革的力度和步伐,积极推进高考改革、课程教材改革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以保证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一些与会者论述了素质教育的实践模式如成功教育、愉快教育、自主教育、和谐教育等,认为对这些教育实践进行加工、提炼有利于丰富素质教育的理论。与会者认为将素质教育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深化、升华,使其形成具有典型意义的教育模式,是今后面临的主要任务。随着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批准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由应试教育向全面素质教育转变便以法律性文件的形式确立了下来。全国各地也正逐步制定出一些可行的措施,以政府行为逐步导向素质教育。实施素质教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准确贯彻执行国家教委新课程计划,明确各门课程不能以考试与否决定开与不开;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建立对学校的新评估机制,取消小学升初中考试,实行就近入学;大力培训紧缺的音、体、美教师;努力缩小校际差距,加强薄弱学校的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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