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列兰提出国民教育计划
1789年法国大革命推翻了近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并宣布建立新的社会制度,其中包括建立新的世俗的公共教育制度。在以后的大约10年间,在历届政府和革命团体的主持下,相继提出了一系列公共教育改革计划。尽管各个提案的内容和措施不尽相同,但在培养资产阶级共和国公民方面的基本观点是一致的。1791年9月,政治家、外交家塔列兰(Charles Maurice de Talleyrand,1754~1838)在国民议会发表讲演,全面阐述了他的教育思想及观点。这就是:坚决反对封建教育和教会教育的特权制度;教育必须由国家领导和管理;教育的目的在于使儿童学会生活,应同时注意发展他们的体力、智力和道德;实施义务的和非宗教化的公共教育;实行教育机会均等的原则等。塔列兰还详细介绍了他的国民教育计划:将学校教育分为四级:①小学。各乡镇开办一所小学,对所有男女儿童实行免费教育。儿童从7岁开始上学,学习读、写、算的基础知识,并逐步增加地理、历史、植物学等课程。塔列兰特别强调学习母语,规定所有的人都必须学习法语,因为政府的各项法律都是用法语制定和颁布的。②中学。设在县府,是小学教育的自然发展阶段,七年制。招收优秀的小学生,继续学习较深的写作技巧知识和古典语言知识,学习现代语言、宗教史、伦理道德等。教学由按课程教学改为按班级教学。③专门学校。省级开办的专门学校代替原来的高级学院(医学院、法学院等),从事社会各行业所需要的教育,如法官、医生、军官等。同一学科的学校可由几省合办,如医学学校、法学学校、军事学校等。医学学校包括医学、外科学和牙科学,除学习有关医学的理论知识外,还应进行医学实践教学。医学学校可设置在医院内。军事学校的开办地点与军队的分布相适应,其目的是培养自由的公民、服从的士兵和优秀的军官。法学学校主要培养法官,为国家改革法律作准备。④国家研究院。这是国家最高教育机构,招收由各省选拔出来的优秀人才,集中培养。教学分为两类学科:自然科学与医学类,社会科学与文学美术类。前者包括数学、物理、天文学、化学、矿物学和动物学、解剖学、植物学、农学、医学、外科学、药学等;后者学习的科目有伦理学、哲学、文学、建筑学、美学等。塔列兰主张国民教育应吸收1789年“人权宣言”的有关原则,把自由、道德、理性放在教育的重要位置。国家应成立总委员会,从事教育行政管理。但是,由于当时的立法机构制宪议会更倾向于由孔多塞提出的教育计划,因此塔列兰的国民教育计划被搁置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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