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理尽性

深刻认识和理解事物蕴涵的所有道理,进而把握事物禀赋的全部德性。《易传》提出的哲学术语。《说卦》:“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易传》认为,古圣人依据阴阳变化,生蓍倚数,画爻立卦,与宇宙万物的道、德、义相符合,并通过作《易》穷天下之理,尽人物之性,以至于理解和把握天之命。从“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可以看出,理、性、命三个概念代表事物本质的三个层次。人对它们的认识也是由浅人深的过程。《中庸》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道即理。《中庸》所言道(理)、性、命与《易传》基本一致。理谓事物运化的具体法则。性指事物生成之时禀受的德性、本性。命即天命。天命是产生万物之天的内在功能,是天生万物时对事物的赋与和决定。韩康伯的《说卦》注:“命者,至极也。”(《周易正义》)故命对万物说来,是万物终极的动力和最深层的本质,从根本上说来源于天。命注入各事物之中而具体化,即为该事物之性。事物依其性而运化所显示出来的法则即其道或理。因此,穷理尽性在认识上不仅具有完全把握的含义,还有逐渐深化到内里的含义。

《易传》所说的理和性,既包括自然方面,也包括人类社会方面。穷理尽性虽然本义是对《易经》的夸赞,但后世学者将其作为学问和修养追求的目标,不断展开讨论。唐宋以后,理和性成为理学的核心范畴。张载程颢程颐朱熹王守仁王夫之戴震等,对理和性的问题都发表过不同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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