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
秦始皇焚毁儒家经典和杀害儒生事。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始皇帝(嬴政)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博士齐人淳于越建议效法古制,分封子弟功臣。始皇下其议。丞相李斯坚决反对,认为儒生之言,“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百姓,现天下已统一,“别黑白而定一尊”,不允许以私学非法教,主张严禁私学。他进而提出:“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史记·秦始皇本纪》)是说,凡民间藏有的儒家经书,皆烧毁;有谈论《诗》、《书》者皆杀之。《易》为卜筮之书,不在焚烧之列。李斯还提出:“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同上)此是引韩非语:“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韩非子·五蠢》)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意见,民间藏有的儒家典籍,毁于一旦。始皇焚书事,也是儒、法斗争的产物。
始皇帝(嬴政)三十五年(公元前212),侯生、卢生议论秦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乐以刑杀为威”(《史记·秦始皇本纪》),于是不为其求仙药而逃走。始皇大怒,令御史审问诸生。“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同上)。被杀害的诸生中,大部分为儒生。始皇长子扶苏劝戒说:“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同上)始皇怒,令扶苏北监蒙恬于上郡。又按卫宏的《诏定古文尚书序》说,始皇焚书后,恐天下人不从其所更之法,密令人冬天种瓜于骊山阬谷温暖之处。待瓜成熟,诏博士诸生说之,说法人人不同,命前往观看。诸生贤儒到达阬谷处,趁其相互争论不休,发动埋伏下的机关,从上填之以土,诸生皆被压死。被坑埋者有几百人。此是关于坑儒的一种说法,以“坑儒”为活埋儒生。
秦始皇所焚之书,虽然为民间或私人所藏的儒家经书;所坑之儒,亦非将博士和儒家大师一网打尽,但却沉重地打击了儒学在秦朝的传播。如《汉书·儒林传》说:“及至秦始皇兼天下,燔《诗》、《书》,杀术士,六学从此缺矣。”“六学”即六艺之学。焚书坑儒也是中国历史上中央集权制的封建王朝企图用暴力解决意识形态问题的典型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