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权之间形成平等互惠意义上的法律关系。所谓平等互惠,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从总体上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私权主体,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二是从具体或个别的意义讲,即使在一些具体的法律关系如雇佣法律关系中,存在主体一方对另一方的服从、“隶属”,这些法律关系的基础也是平等互惠、等价有偿的。私权法律关系的集中表现是民商事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