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647页(188字)
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而予以隐藏或转移的行为。
按中国刑法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本罪主要特征:(1)侵犯客体是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的正常活动。
(2)客观上必须实施了为罪犯藏匿或转移赃款、赃物的行为。
(3)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他人通过犯罪手段而取得的赃款、赃物而予以隐藏或转移。事前有通谋而于事后窝赃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