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罪
书籍:犯罪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613页(293字)
违反文物保护法规,以秘密方法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重要文物运出国(边)境的行为。
按中国刑法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本罪主要特征:(1)犯罪的对象必须是珍贵文物。包括:反映各历史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重要的革命文献、珍贵手稿、古旧图书、资料,历史各代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等。(2)主观上必须出自故意,即明知是珍贵文物而盗运出口。行为人持何动机或目的,不影响本罪成立。(3)客观上实施了以各种秘密方法进行盗运的行为。
如实施本罪行为前是以盗窃、诈骗、抢劫等手段占有珍贵文物的,应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