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613页(184字)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按中国刑法属于侵犯财产罪。本罪主要特征:(1)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2)客观上表现为以不为人知的方法,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本罪与抢劫、抢夺、诈骗等罪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的方法不同。
认定本罪时,要分清同一般偷窃行为或惯窃罪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