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560页(230字)
一般指中国监狱、劳改队和劳教所内部设置的对犯人或劳教人员进行政治、文化、技术等项教育的机构。
它不同于一般的学校教育。其特点如下:(1)教育的对象是犯人或劳教人员;(2)是在刑罚或行政处罚的执行过程中,在严格的管理条件下进行的一种强制性的特殊教育,其一切教育活动必须服从于对犯人、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3)在内容上主要是进行政治、文化、技术教育,重点是政治教育,以达到改造违法犯罪思想,矫正恶习,成为新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