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261页(212字)
一种诉讼文书。
司法机关传唤诉讼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活动的书面通知。传票按一定方式制作,内容包括被传唤人的姓名、性别、住址,被传唤的事由、到庭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传票应在开庭前3日送达被传唤人。送达方式一般由司法警察当面递交本人,本人如果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邮寄、广播、电视播放等方式送达,或委托有关机关代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