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257页(200字)
美国监狱矫正机关中利用犯罪团体对罪犯进行矫正心理的一种方法。
这是一种对罪犯进行非惩罪性的方法。由矫正官员或心理专家按不同的矫正目的把罪犯组织成不同范例的团体,并对团体的活动进行指导。指导者利用团体中存在的心理效应,借助于心理治疗和精神分析方法;通过团体成员们之间的交往和交谈,进行心理治疗。
他们的实验证明,在矫正效果上,团体咨询比个人咨询的效果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