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财务管理体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科协工作简明辞典》第203页(550字)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是指财政部门同行政事业主管部门之间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关于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经费领拨缴销的权限、责任和利益分配的规定,它是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

中国科协的财务管理体制适应财政管理体制的分级次管理。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原综合计划局)是中国科协财务的主管部门,中国科协与直属的事企业单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中国科协直属的事企业单位属二级预算单位,中国科协对直属事企业单位的资产、收入、支出、预算、决算,实行全面的管理与监督,同时负责其在职会计人员的岗位考核。为了加强对中国科协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促进其事业发展,1991年中国科协会同财政部制定了《中国科协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即[1991]科协发综字390号文件。根据中央关于中国科协对所属全国性学会进行管理的要求,1990年会同财政部制定了《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学会经费管理的暂行办法》即[1990]科协发综字349号文件,规定对全国性学会实行专项拨款的管理及对其财务收支状况定期汇总上报;中国科协同地方科协的关系是业务上的指导关系,主要是政策指导以及有关制度转发、抄送中国科协与财政部的联合发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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