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协和学会管理的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科协工作简明辞典》第201页(487字)

科协和学会管理的总原则是,在法律范围,按章程民主办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活动。

具体的管理原则是:1.协调管理原则。协调管理是指要处理好科协和学会之间内部和同外部的关系,使科协和学会与社会、经济协调一致地发展。协调管理原则要求科协和学会通过行之有效的工作来促进其开展的各项活动更好地与社会需要协调。

2.群众管理原则。这一原则的核心是民主办会、科技工作者自己当家作主、自己管理自己。3.动态管理原则。动态管理是指科协和学会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学科、不同情况,对参加活动的人员、课题选择、内容要求、活动方式等进行最佳组合并适时地进行调整,使其最大限度地适应科协和学会的特点,以较少的人力物力,通过挖掘社会潜力,获得较高效率和较大效益。4.层次管理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在管理工作中,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地域、建立的不同层次的组织,采取分层次管理的办法。5.信息管理原则。

信息管理是指对信息的获取、传递、分析、处理的反馈,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体制和方法,以顺利地实施科协和学会管理中的决策、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和激励等工作,达到有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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