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直觉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69页(638字)
指人在审美活动中直接把握审美对象的外观及其本质内容的一种高级心理能力。
在审美直觉活动中,主体的心理始终处于一种形象、具体、直接的感受状态,无须借助抽象思考,便可不假思索地判断对象的美或不美。如,面对一处美丽的自然风景,或一部美妙的艺术品,审美主体不必冥思苦想,一刹那间就领悟和理解其中的审美意味。
这种心理活动便是审美直觉,也包括艺术活动中的艺术直觉。
马克思主义美学认为,人类的审美直觉能力是在长期的社会实践尤其是审美实践活动中形成的高级感知能力,即马克思所说的那种“通过自己的实践直接变成了理论家”的那种感知,是一种理解以后的更深刻的感觉,是人们的长期积累的审美经验能力的突现。
从现象上看,审美直觉具有如下特征:(一)直观性。它往往不为主体所意识,不经过逻辑推理即可达到对象外观特征的把握。(二)形象性。它不同于抽象的审美思索,始终离不开对感性形象的审美观照。(三)深刻性。它不仅仅把握对象的外观,而且领悟其中包含的审美兴味,审美意蕴,审美情趣。(四)整体性。它不是对对象个别属性的感觉,不是产生一种零落错乱,支离破碎的印象,而是对对象和内容的整体把握。
审美直觉既能直接形成关于对象的美丑的表象,同时又迅速领悟对象所包含的社会理性内容。由于审美直觉具有理性的深度,因而高于一般的感知觉,审美主体虽不自知,却能快捷地把握当前的审美对象的特性。
可见,审美直觉是一种积淀了理性的高级感受能力,它在人们从事美的创造和欣赏中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