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作为艺术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690页(995字)

电影理论论着。作者阿恩海姆。文集主体是《电影》修正稿摘录和《新拉奥孔》等,大都写成于20世纪30年代的德国,1957年作者在美国修订出版,并在“序言”中声明其观点并未过时。其后多次再版。中文译者是杨跃,中国电影出版社1985年出版。该书是对声称电影不可能成为一门艺术的主张的回答,作者称该书是“一本树立标准的书”,提出了一套以电影媒介的形式特征为基础的美学理论。作者建立这些理论的目的,是把电影当作视觉艺术方面的一个独特试验。从格式塔心理学的角度,作者认为,艺术作品不单纯是对现实的摹仿或有选择的复制,而是将观察到的特征纳入某一特定手段所规定的形式的结果。电影的例证说明,艺术是一种对等物而不是派生物。作者描述了现实感知与影像感知之间存在的六大差异,提出了“部分幻觉论”,尽管银幕世界的影像与自然世界有距离,但所有电影观众都把它看成是自然世界的如实反映,也就是三维的、有声有色的和连续的世界,被再现在一个两维的矩形照相平面上,影像是对真实世界经过选择的某些方面的一次受限定的再现。作者据此认为,为创造出艺术作品,电影艺术家必须有意识地突出他所使用的手段的特性,这包括艺术地运用平面上的投影,艺术地运用深度感减弱的现象,艺术地运用照明和没有彩色的特点,艺术地运用画面的界限和拍摄的距离,艺术地运用不存在时间和空间连续的特点,艺术地运用电影中不存在非视觉经验的特点等等。并例举卓别林、爱森斯坦等艺术家的作品,以论证“电影的艺术来自它与现实的差异”也即是“形象偏离说”的命题。在《新拉奥孔》中谈到有声电影的地位,并论述了作为艺术的电影与其他艺术的联系。作者认为有声电影使一整套象征系统(他认为这正是默片艺术大师的成就)既不能在视觉媒介中也不能在音响媒介中产生独立的联系。作者要求有声电影中视觉媒介与音响媒介构成有意义的对应,两种媒介各自特有的素材在有含义的作品中形成有效的关系,也就是以隐喻表现法为模型。作者还把有声电影看做是一个注定要毁掉无声电影成就的令人扫兴的杂种。在《预测电视的前途》一文中指出,电视将以“孤独的看戏”代替实际、亲身的参与,电视将促成和强化个人的离群索居状态。该书运用格式塔心理学来描述那些构成电影媒介特性的主要元素,并将哲学和美学的标准去判断电影手法在运用上的得失(即判断具价值),为电影作为一门艺术奠定了系统的理论基础。

上一篇:艺术与视知觉 下一篇:布莱希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