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务委员会兴筑钦渝铁路决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760页(1087字)
【事件内容】:
西南政务委员会日前议决发展西南交通,筹筑粤、桂、滇、黔、川五省之钦渝铁路。特分电各省政府各派员一人来粤,组织筑路委员会。桂省日前已派定王逊志为筹办委员,粤政府近亦派定陈国权为筹办委员;至于黔省,日前经由王家烈派代表来粤接洽。旋因黔省政局突变,川战又在相持中,川黔遂始终未派出筹办员。至于该路建筑计划,最近已推定李仙根、李晓生、张任民、麦焕章等,负责审查。其计划如下:
全路里数 查钦渝铁路,由广东钦州起至广西边境止。在广东界内路线占三十五英里;经广西界内占三百二十一英里;经贵州界内有甲乙二线:(一)甲线占二百一十四英里,(二)乙线占三百四十英里;在四川界内至重庆为止,亦有甲乙二线:(一)甲线占二百六十七英里,(二)乙线占四百四十六英里。
建筑经费 (一)开办测量费:包括筹备费、购置仪器费、测量员役薪工,每英里约需大洋二千五百元;(二)购置土地费:每英里约需大洋一千六百元;(三)建筑工程费:包括路基、桥梁、涵洞、水沟、山洞等工料费,每英里约需大洋三万二千元;(四)铁轨枕木费:包括铁轨及附件费、枕木费、转运费、安设费,每英里约需大洋四万八千元;(五)房厂建筑费:包括机车厂、机器厂、水柜、车站员司住宅等费,每英里约需大洋一千五百元;(六)购置车辆费:包括机关车、客货车、守车等费,每英里约需大洋六千元;(七)装置电报电话费:每英里需大洋六百元。共计每英里约需工料费大洋九万二千二百元。
分段建筑 为求平均负担及免除省界起见,拟每省建筑五分之一。就甲线而论,钦渝路线全长约二千英里,计分五段建筑。兹将各段经过路线志下:第一段广东,由广东钦县起,经邕宁、隆官(安?)、思林,至奉议止;第二段广西,由广西之奉议起,至兴义止;第三段云南,由兴义起,经云南之罗平、曲靖、宣威,至可渡河止;第四段贵州,由可渡河起经贵州之威宁、黑章、毕节,至四川之叙永止;第五段由叙永起,经古宋、纳溪、隆昌、永川,至重庆止。
测量路线 委任总工程师一名,正工程师二人,副工程师二人,技士、技佐、测量员若干人,组织测量队两队,先由总工程师复勘该省应筑之路线一周,然后由两正工程师分队分头详细实测该线,限一年内完竣。依该计划预定,每一年完成测量路线,第二年完成建筑路基,第三、第四年完成建筑桥梁、铺垫枕轨,第五年完成车站工厂,第六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