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传输与处理系统
1.数据传输系统
勘测数据的传输是整个数据的采集、整理、提供数据成果过程的必要环节,是实现数据采集与处理实时化、自动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化勘测成果的“运输”主要有以下途径:
(1)现场纸面记录,由人工携带递送。
(2)使用电子记录器记录,由人工送回驻地由计算机读取。
(3)将传感器中记录媒体取出,由人工送回驻地,由计算机自动读取。
(4)无线记录器,采取发生即传输方式(无线数字化传输)。
(5)将现场记录器中的数据通过公用通信系统(有线或无线)传输到主基地。
2.数据处理系统
几何与属性数据的处理主要指原始数据、中间数据的校验(核)、改正、转换、运算等,以得到满足设计及其他各种使用的数据质量要求,可分为前期处理、中间处理和最后成果处理等几种。
按数据处理的地点可分为现场处理、驻地处理和基地处理等几种情况。从最初的数据发生到按要求的成果提交,数据处理理论上可以在各个阶段一次完成或分别在多个阶段中完成。
完成勘察数据加工处理的系统单元称为“数据处理系统”,常与“数据记录系统”合二为一,如在大多数测量手簿处理器上的情况就是如此。但涉及到多种勘测的数据处理时,数据综合处理系统往往自成为独立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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