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程测量
初测高程测量的任务:一是沿道路布设水准点构成道路的高程控制网;二是测定导线点和加桩的高程,为地形测绘和专业调查使用。初测高程测量通常采用水准测量或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进行。
1.水准点高程测量
道路高程系宜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水准点应沿线布设,一般间距为1~2km,并设在距道路中心线一定范围内,每延伸不远于30km处应与国家水准点或相当于国家等级的水准点联测,构成附合水准路线。采用水准测量时,以一组往返观测或两组并测的方式进行;采用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时,可与平面导线测量合并进行。导线点应作为高程转点,高程转点之间及转点与水准点之间的距离和竖直角必须往返观测。
2.导线点高程测量
在水准点高程测量完成后,进行导线点与加桩的高程测量。无论采用水准测量还是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测量路线均应起闭于水准点,导线点必须作为转点(转点高程取至毫米,加桩高程取至厘米)。水准测量时,采用单程观测;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时,只需单向测量;其中,距离和竖直角可单向正镜观测两次,也可单向观测一测回。
若采用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同时进行水准点高程测量、导线点与中桩高程测量,导线点与中桩高程测量宜在水准点高程测量的返测中进行。
道路初测中,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见表11-7。
表11-7 初测线路高程测量限差
注:K为相邻水准点间水准路线长度;L为附合水准路线长度;D为光电测距边的长度;K,L,D均以km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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