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延伸原则
大陆架的法律规则中最重要的原则。国际法院在关于北海大陆架案的判决书中认为,国际法之所以赋予沿海国对其大陆架具有法律上的所有权,就是因为“有关的海底区域,实际上可以被视为沿海国已经对其享有统治权的领土的一部分”,“是该领土在海下的延伸或继续,是这一领土的扩展”。如果一定的海底区域不构成一个沿海国的陆地领土的自然扩展,即使该区域距离该沿海国的领土比距离任何其他国家的领土更近,也不能被认为是属于该沿海国。《联合国海洋公约》采纳了上述原则,在第76条中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