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驾驶
汽车夜间起步前应该首先观察周围、上下有无妨碍行驶的情况,车轮转动之前必须开大灯近光,在有路灯照明的道路上始终用大灯近光行驶。
在无路灯照明的道路上行驶时,待车速达到每小时30公里时,将大灯的近光改为远光。
当需要停车时,打右转向指示灯,当车速低于每小时30公里时把大灯的远光改为近光,缓缓靠路边(不要太靠路边)停车,车轮一停,即关闭大灯,留着小灯。
汽车夜间行驶会车时必须使用大灯的近光。当汽车在无路灯照明的道路上用大灯远光行驶时,应该距对面来车150米左右改用近光。对方来车仍用远光灯行驶时,应将车停在道路右边,关闭大灯,改用小灯。待其通过后,再继续行驶。
汽车夜间行驶超车时,用变换大灯远近光或变换大小灯光(次数视对方让车情况而定)的方法来告知被超车。
汽车夜间通过没有民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可用变换远近光示意其他车辆和行人注意。
汽车行驶中,灯光照射距离由远变近时,表明汽车已驶近上坡道处。灯光照射距离由近变远时,表明汽车正驶入下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