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历史沿革
隋代时属冀州。辖武阳郡(大名)、清河郡(清河)、武安郡(永年)、恒山郡(正定)、河间郡(河间)、上谷郡(易县)、北平郡(卢龙)、信都郡(冀县)、襄国郡(邢台)、赵郡(赵县)、博陵郡(定州)等。
五代后晋时,石敬瑭割燕云十六州给契丹。周世宗复三关,与契丹以白沟河为界。
北宋时南部属河北东路和河北西路。北部属于辽国南京道、西京道东部、中京道西部,河北东路辖大名府、开德府、河间府三府;十一州:沧、冀、博、棣、莫、雄、霸、德、滨、恩,清;河北西路辖真定府(正定),中山府(定州),信德府(邢台),庆源府(赵县)四府。州九:相,浚,怀,卫,洺,深,磁,祁,保。
金代时属河北东路、河北西路。完颜亮定都于燕(今北京市)改置中都等路。
蒙古初置燕京路。至元四年,定都于北京,改大都路,置中书省。元代河北为中央直属的中书省。河北地区辖有保定路(清苑)、真定路(正定)、顺德路(邢台)、广平路(永年)、大名路(大名)、河间路(河间)、永平路(卢龙)、大都路(北京)、上都路南部、兴和路南部、大宁路部分等。
明属北直隶、山西小部分、鞑靼小部分,仍属中央直辖,天津开始设县。北直隶辖顺天府(大兴、宛平)、永平府(卢龙)、大名府(大名)、顺德府(邢台)、广平府(永年)、保定府(清苑)、真定府(正定)、河间府(河间)、宣化府(宣化)等。
清代属直隶省,辖顺天府(大兴、宛平)、顺德府(邢台)、广平府(永年)、保定府(清苑)、正定府(正定)、天津府(天津)、河间府(河间)、承德府(承德)、大名府(大名)、永平府(卢龙)、宣化府(宣化)等。直隶省省会在保定。雍正八年起,直隶总督驻保定府(今保定市),现存有当时的直隶总督署。
中华民国成立后,当时国民政府建都南京,今河北境域主要属直隶省,后因直隶省名不符实,以地在黄河以北,于1928年改为河北省。1930年11月~1935年6月,河北省省会天津市。
1952年,撤销察哈尔省,将其原察南、察北两个专区划归河北省;1956年撤销热河省,将其原大部分辖区划归河北省。
1958年,将河北省的顺义、延庆、平谷、通县、房山、密云、怀柔、大兴等县划归北京市。
1958年2月天津划归河北省。1967年1月恢复直辖市。
1968年,文化大革命前期,河北省的省会从保定市迁往石家庄。
1973年,将河北省的蓟县、宝坻、武清、静海、宁河等五县划入天津市,自此形成河北省现辖区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