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政
指统治阶级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它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分为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时产生的,以后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消亡。实行专政的工具是国家机器,即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暴力机关,统治阶级凭借它来镇压敌对阶级的反抗,推行自己的意志,维护自己的利益。多种国家的实质都是一定阶级的专政。历史上有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的专政:一种是少数人对大多数人的专政,即奴隶主阶级专政,地主阶级专政和资产阶级专政;一种是绝大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专政有时也表现为处理敌我之间矛盾关系的一种方法。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敌人专政和对人民民主,两个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有坚持对人民的民主,才能更好的团结人民有效地打击敌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同时,也只有对敌实行了全面专政才能有效地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和建设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