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授地制
亦称“监护制”。16至18世纪西班牙殖民者在美洲殖民地奴役印第安人的一种土地制度。殖民者在美洲建立殖民统治后,便掠夺印第安人的土地,将所有权归西班牙王室。西班牙国王又将这些土地授予殖民者。殖民主义首领都分得大片土地。印第安人可使用小片土地,但须为殖民者服役或交代役金。印第安人被束缚在土地上,受殖民者的“监护”。这些土著居民名义上是自由人,买际已成为殖民者的衣奴。这一制度自1503年始于圣多明各,后推行到其他西属殖民地,到1720年为“大地产制”所取代。
亦称“监护制”。16至18世纪西班牙殖民者在美洲殖民地奴役印第安人的一种土地制度。殖民者在美洲建立殖民统治后,便掠夺印第安人的土地,将所有权归西班牙王室。西班牙国王又将这些土地授予殖民者。殖民主义首领都分得大片土地。印第安人可使用小片土地,但须为殖民者服役或交代役金。印第安人被束缚在土地上,受殖民者的“监护”。这些土著居民名义上是自由人,买际已成为殖民者的衣奴。这一制度自1503年始于圣多明各,后推行到其他西属殖民地,到1720年为“大地产制”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