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被迫接受他国“保护”的国家,是殖民统治的一种形式。某些国家为了奴役和掠夺弱小国家,常以“保护”这些国家为借口,强行占领或强迫其签订不平等条约,使之处于被“保护”的从属地位,以至加以全部吞并。如1905年日本强迫朝鲜签订“保护条约”,1910年就吞并了朝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