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的人。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之一。古代有以动物为犯罪主体加以处罪的,如1451年尼泊尔判处了一些地蛆死刑。有以非生物为犯罪主体。如八世纪时日本的白河天皇,判雨有罪,盛以器下于狱。近代认为只有具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能作犯罪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