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采矿工业中将矿产工业储量减去开采损失量之后的储量。开采时,按回采准备工作完成的程度,将可采储量分为三级:(1)开拓巷道已完成的范围内的开拓储量;(2)采准巷道已完成范围内的采准储量;(3)采准巷道和切割巷道均已完成,而随时可以回采的待采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