酮咯酸氨丁三醇胶囊
酮咯酸氨丁三醇胶囊使用说明书
-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酮咯酸氨丁三醇胶囊商品名称:尼松英文名称:Ketorolac Tromethamine Capsules
- 【成份】酮咯酸氨丁三醇。化学名称:(±)-5-苯甲酰-2、3-二氢-1H -吡咯嗪-1-羧酸与2-氨基-2-羟甲基-1、3-丙二醇盐(1:1)复合物。
- 【性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适应症】1.用于中、重度疼痛(如术后、骨折、扭伤疼痛、牙痛及癌性疼痛等)的止痛。2.本药滴眼液用于治疗眼科手术后的炎症、季节变应性结膜炎等(国外资料)。
- 【规格】10毫克(按酮咯酸氨丁三醇计)
- 【用法用量】成人:常规剂量:口服给药:一次10mg,一日2次。剧痛时可增至一次20mg。用药时间不宜超过2日。肌内注射 一次30-60mg,一日极量为90mg。首次注射后,可每6小时注射20-30mg。用药不宜超过3日。静脉注射:用于重度疼痛,一次10-30mg。经眼给药:一次1-2滴,一日3次。肾功能不全时剂量:推荐用低剂量。老年人剂量:65岁以上老人推荐用低剂量。
- 【不良反应】1.常见精神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如嗜睡、头晕、头痛、思维异常、抑郁、欣快、失眠)及消化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消化不良); 2.偶见注射部位疼痛、出汗增多、皮肤瘙痒、皮下出血及紫绀; 3.其它不良反应有口干、肌肉痛、心悸、血管扩张等; 4.长期使用可引起皮疹、支气管痉挛、休克等过敏反应和肾功能不全; 5.现已有因消化道出血、术后出血、急性肾功能不全和过敏反应而致死的报道。
- 【禁忌】1 禁忌症:(1)对本药、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2)鼻息肉综合征患者(国外资料)。(3)血管性水肿患者(国外资料)。(4)有高危出血倾向者(国外资料)。(5)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6)肝肾疾病、心脏病、高血压患者。(7)孕妇。(8)儿童; 2 慎用 尚不明确; 3 药物对妊娠的影响 本药不宜用于分娩镇痛。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 4 药物对哺乳的影响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长期应用时,极个别患者可引起胃肠道溃疡或出血症状,发生率与阿司匹林相当。还可出现胃肠道疼痛、消化不良、腹泻、口干、嗜睡、头痛、眩晕、汗多等。心、肝、肾患者和高血压患者慎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活动性溃疡病、有出血倾向者、孕妇、乳妇、产妇及16岁以下儿童忌用。不宜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并用,以免增加副反应。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禁用于孕妇。本品可分泌进入乳汁,尽管其量极少,但哺乳期妇女仍须禁用。
- 【儿童用药】不推荐本品用于2岁以下儿童。本品仅以单次静注或肌注给药方式用于儿童,肌注剂量不超过30mg,静注剂量不超过15mg。
- 【老年用药】老年人使用时需特别慎重或减少用量。
- 【药物相互作用】1、尚无研究资料明确证实本品和华法林、地高辛、水杨酸盐及肝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但对使用抗凝剂的病人给予本品时需极其慎重,并需对病人进行密切观察。 2、本品口服制剂和丙璜舒联合用药能降低酮咯酸的清除率,并明显增加了酮咯酸的血浆浓度水平(总AUC从5.4µg/h/ml增至17.8µg/h/ml,约增高三倍),半衰期约延长2倍,从6.6小时延长至15.1小时,因此,本品禁与丙璜舒联合应用。 3、对血量正常的健康受试者静注/肌注本品时,速尿的利尿效果降低约20%。 4、有报道表明,同时给予氨甲喋呤和一些非甾体抗炎药将降低氨甲喋呤的清除率,使其毒性加大。但本品对氨甲喋呤清除率的影响尚未进行研究。 5、有报道表明,前列腺素合成抑制药抑制肾脏中锂的清除,导致血浆中锂浓度的升高。目前,尚无本品对血浆锂的作用的研究资料,但使用酮咯酸氨丁三醇时出现血浆中锂浓度升高的事件已有报道。 6、本品与非去极化肌肉松弛药可能发生相互作用,而导致呼吸暂停,但尚缺乏这方面的正式研究资料。 7、本品和ACE抑制剂联合用药有增加肾功能损伤的可能性,尤其是对血容衰竭的病人这种危险性更大。 8、本品和抗癫痫药物(苯妥英,卡马西平)联合用药时可能发生癫痫,但这种可能性极小。 9、本品与神经系统药物(氟西汀、替沃噻吨、阿普唑仑)联合用药时,有使患者产生幻觉的可能性。 10、本品与吗啡联合用药治疗术后疼痛未见不良相互作用;但勿将本品和吗啡混合在同一个注射器中注射。 11、无动物或人体试验证明本品是否诱导或抑制肝酶,肝酶影响酮咯酸氨丁三醇或其他药物的代谢。
- 【药物过量】本品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使用过量时可能出现嗜睡、昏睡、恶心、呕吐和上腹痛等一般症状,通常进行支持性护理即可消除。使用本品过量还有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极少情况出现高血压、急性肾功能衰竭、呼吸抑制、昏迷和发生过敏样反应。 曾有报道多次过量注射本品导致腹痛和消化性溃疡,停药后恢复正常。代谢性酸中毒亦有报道。单次过量给予酮咯酸氨丁三醇分别出现腹痛、恶心、呕吐、气喘、消化性溃疡和/或糜烂性胃炎、肾功能障碍,这些症状在停药后消失。 使用本品过量的病人必须对症给予支持性护理。无指定解毒药。血液透析不能很好地清除本品。
- 【药理毒理】酮咯酸氨丁三醇是一种非甾体类抗炎药,能抑制前列腺素生物合成,生物活性与其S-型有关。动物研究显示酮咯酸氨丁三醇有镇痛作用,无镇静或抗焦虑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 酮咯酸氨丁三醇Ames试验、程序外DNA合成与修复试验、正向突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阴性,中国仓鼠卵巢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阳性。 生殖毒性 雄性和雌性大鼠分别经口给予酮咯酸氨丁三醇9mg/kg(人AUC的0.9倍)和16mg/kg(人AUC的1.6倍)对生育力未见损害。家兔和大鼠在致畸敏感期经口给予酮咯酸氨丁三醇3.6mg/kg(人AUC的0.37倍)和10mg/kg(人AUC的1.0倍),未见胎仔致畸作用。大鼠围产期经口给予酮咯酸氨丁三醇1.5mg/kg(人AUC的0.14倍)引起难产,幼仔死亡率较高。 致癌性 小鼠经口给予酮咯酸氨丁三醇2mg/kg/天连续18个月,大鼠经口给予5mg/kg/天连续24个月,未见致癌性。
- 【药代动力学】本品主要组分酮咯酸氨丁三醇是由左旋、右旋异构体组成的消旋体,其右旋S(+)异构体具有止痛作用。 对酮咯酸氨丁三醇药代动力学特性的比较研究结果表明,对成人而言,其口服、肌注的生物利用度等同于静注。成人以推荐剂量按不同给药途径单剂量给药时,口服、肌注和静注的体内清除率不变。这表明成人单次和多次口服、肌注和静注给药,其药代动力学呈线形。加大给药剂量,体内血药浓度随之呈线性递增。 吸收:本品口服吸收率可达100%。但高脂食物能影响本品的口服吸收,使其血浆峰浓度降低,并使达峰时间推迟约1小时;制酸剂不影响本品的吸收。 分布:本品吸收后与血清蛋白结合率较高,在治疗浓度时可达99%。本品单剂量给药后,最大分布容积(Vβ)为13升。 代谢:本品主要经肝脏代谢。 排泄: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大约给药剂量92%的药物经肾随尿液排出,其中40%为代谢物,60%为酮咯酸原形物。还有大约给药剂量6%的药物自粪便中排泄。研究表明,正常成人(n=37)静注30mg酮咯酸氨丁三醇的总清除率为0.030(0.017~0.051)L/h/kg。酮咯酸氨丁三醇左旋异构体的清除率比右旋异构体快2倍,且清除率与给药途径无关。这意味着左右旋异构体血浆浓度比值将随时间的推移而下降。在体内左右旋异构体之间,其构型几乎不能相互转换。 酮咯酸氨丁三醇左旋异构体的半衰期约为2.5小时(SD±0.4),右旋异构体的半衰期约为5小时(SD±1.7),消旋体的半衰期在5~6小时范围内。 积蓄:本品对健康人群(n=13)的实验表明,本品按临床推荐剂量每隔6小时静注给药一次,连续5天,其在第4次给药后即可达到稳态血药浓度,Cmax在第1天和第5天的无明显差异。 尚无特殊人群(老年患者、小儿、肾功能衰竭或肝病患者)药物积蓄研究报道。 特殊人群的药代动力学 老年患者:仅根据单剂量给药研究数据,老年人(65~78岁)酮咯酸氨丁三醇消旋体的半衰期比年轻健康志愿者(24~35岁)长5~7小时。两组人群的Cmax几乎无差异。 儿童:给予10名4~8岁儿童单剂量静注酮咯酸氨丁三醇(0.5mg/kg),平均半衰期为6小时(3.5~10小时)。儿科病人酮咯酸的分布容积和清除率相当于成年人的2倍。尚无儿科病人肌内注射酮咯酸氨丁三醇的药动学研究数据。 肾功能不全患者:仅根据单剂量给药研究数据,肾损伤病人酮咯酸氨丁三醇半衰期为6~19小时,其肾损伤程度决定本品的半衰期长短。 肝功能不全:7名肝病患者酮咯酸氨丁三醇半衰期、AUC和Cmax值与健康志愿者相比较没有明显不同。 临床用药研究 成年病人:对普通外科手术(矫形外科、妇产科和开腹手术)和口腔外科手术(智牙拔除术)具中度至重度疼痛的患者,采用双盲、单-重复给药、平行设计,研究肌内注射、静脉注射和口服酮咯酸氨丁三醇的术后止痛效果。对照组选用哌替啶或吗啡肌注,或直接通过PCA泵静注。结果如下: 接受短期治疗的患者,肌内注射酮咯酸氨丁三醇或吗啡3天(少数病人5天),酮咯酸氨丁三醇30mg的止痛疗效介于吗啡6mg和12mg之间,在肌内注射酮咯酸氨丁三醇的第一个小时开始产生止痛作用。根据需要静注酮咯酸氨丁三醇时,其30mg的止痛效果等同于一次或两次静注吗啡4mg。且酮咯酸氨丁三醇比对照药哌替啶或吗啡的作用时间更长。 很少有临床对照试验连续5天静注酮咯酸氨丁三醇,因大部分患者只给药3天或更少。静注酮咯酸氨丁三醇的不良反应与肌注相似,因为两种给药途径的药代动力学和生物等效性(AUC、清除率、血浆半衰期)相似。 儿科病人:儿科病人单剂量肌注或静注酮咯酸氨丁三醇与安慰组相比较,可减少阿片类止痛药的用量。这证实了酮咯酸对儿科病人具有止痛疗效。
- 【贮藏】避光,密闭保存。
- 【包装】铝塑包装,包装规格为24粒/盒、36粒/盒、48粒/盒。
- 【有效期】暂定24个月
-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YBH4074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