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雇工】
既受雇为他人从事农业和家务劳动的人。
有三种形式,即长工、短工、童工。
长工:以年为之计酬,全年都在主人家劳动,其中有四个月从事农业劳动,其余时间从事家务劳动和副业劳动,长工受雇期满后,可以离开主人或继续应雇。
在四川康定县瓦泽乡,男工的工资一般是每年15克粮食,女工12克粮食,口粮由主人家供给,每人每年约吃14克粮食,此外,无其他报酬;短工:以月或日为之计酬,主要从事农业劳动,农忙时(如秋收)一天的工资为0.3克粮食,非农忙时一天的工资为0.1克粮食,平均工资一天约为0.2克粮食,短工比长工的劳动强度大,劳动工种多为农业劳动的主要项目;童工:主要从事农业的辅助劳动和副业劳动,雇佣的时间按年计算,工资每年为6克粮食,口粮由主人家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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