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塔波噶举】
藏传佛教亲派之一。
“噶举”藏文的音译,意译“佛语传承”,即传承金刚持佛亲口所授密咒教义。
渊源于玛尔巴·曲杰洛哲(1012-1097)和米拉日巴(1040-1123),宋宣和三年(1121)塔波拉杰索南仁钦(1079-1153)在塔波地区创建岗波寺,正式立宗塔波噶举。
这一派一经创立就拥有强大的生命力,塔波拉杰的弟子都松钦巴·曲杰扎巴、向蔡巴·达玛扎、达玛旺秀和帕木竹巴·多杰嘉波分别建噶玛丹萨寺、蔡巴寺、拔绒寺和丹萨替寺,这些为根本道场形成了噶玛噶举、蔡巴噶举、拔绒噶举和帕竹噶举,在当地地方势力的扶持下发展迅速,且得到了元、明两代中央王朝的支持和分封,有些教派曾握西藏地方大权,政治上、经济上势力很大。
从帕竹噶举派又分衍出止贡、达垅、竹巴、雅桑、绰浦、修赛、叶尔巴、玛仓等8小派。
格鲁派兴起后,噶举派在西藏的势力虽然有所减弱,但在康区发展壮大。
塔波噶举之见系来源于玛尔巴,承袭了印度中观应成派论师佛护、月称之见,主张诸法待缘生,空无自性。
在实践方法上以大手印修炼为主,内分显教大手印和密教大手印,前者主张在心体之上,专注一境,修无分别,令成住分。
密教大手印是指风息于中脉中,入、住、融后所生的大乐明。
采取身、语、意三寂及七支坐法、金刚诵、宝瓶气等修行方法,先从“拙火定”入手,然后修“那饶六法”,最后亲证“万有一味”、“怨亲平等”、“染净无别”、“明空无别”、“空乐无别”的境界。
除此主要法门外,另有五法、八大教导、京俄六法、六平等法和山法等甚深法。
这一派在显教方面主要学习龙树、月称等论师之著作,密教上以《喜金刚续》、《集密根本续》、《时轮根本续》、《大手印明点》以及本派著名高僧的注疏。
塔波噶举派的寺院分布非常广,几乎全藏区都有他们的寺院,而且在国外的印度、尼泊尔、不丹以及欧洲的英、法两国,美国、加拿大都有少量的寺院和研究机构。
目前在除西藏以外的四川的阿坝、甘孜两州和青海的玉树、果洛两州有百余所寺院,其中以噶玛噶举派寺院居多,止贡噶举派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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